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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旅游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开发)

1. 乡村旅游资源开发

1)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为灵魂,以此提高 乡村旅游的品位和丰富性。

(2)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充分体现“住农家屋、吃农家饭、 干农家活、购农家物、享农家乐”的民俗特色。

(3)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主要定位为城市居民,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乡风民俗的愿望。

2. 村集体旅游开发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农村集约化发展的一种手段,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和竞争力。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很多,比如发展养殖业,以牛、羊、鸡、鸭等。也可以发展种植业,比如蔬菜、小麦、玉米、大豆、花卉、艾草等。

如果村子比较古老或有一定的特色,还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其他三产的发展,提高经济收入,提升经济竞争力。

3. 村集体旅游开发协议

申请条件: 有实际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 至少配备3名以上导游人员 注册资金满足30万元 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 出资人必须是境内自然人 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 导游人员资格信息 企业章程 营业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及回单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流程:

1、网上名称审核登记核准;

2、准备实际的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办公或者工业用地,并且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都要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3、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名称一般是:上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旅行社管理处核准后确定是否受理,等待审核;

5、旅游局核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旅行社需要的时间: 1、名称核准1-2个工作日; 2、执照审批5-7个工作日; 3、地址审查5个工作日左右; 4、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5、印鉴章备案登记1个工作日;

4. 村集体组织村民旅游

1、文化类活动有:看书、读报、唱歌、画画、书法、下棋、朗诵、讲故事等。

2、体育类活动有:广场舞、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跳绳、拔河等。

3、艺术类活动有:卡拉OK比赛、文艺演出、腰鼓队等。

社区文化,群体组织文化之一。社区内物质、制度及心理文化的统称。范围甚广,从最小的邻里到大城市都可包括在内。社区环境影响着每一个人,因而影响各种人文文化, 影响各类设施,也影响学生的成就与行为。

5. 村集体旅游公司

旅游团简单的说,就是大家组团出去旅游的团体。

但是具体的来说,旅游团又可以分为这几种。一是根据旅游出行的目的地可以分为国内旅游和出国旅游两种。国内旅游比较简单,组团就可以出发,如果是出国旅游则需要提前做好出国的准备,比如提前办理好签证,出国所带的物品也要附合要求才行。二是根据旅游团出行人员的年龄划分为普通旅游团和老年旅游团。这里重点说一下老年旅游团,因为这个团体成员都是老年人,所以首先要有随团医生,其次旅行的进程也是要附合老年人的特点才行,这样才可以确保旅行即愉快又安全。这些见解仅供参考。

6. 村集体旅游开发买的租赁产权房子

1、设施农用地参考农用地管理;

2、建设用地要提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

3、建设用地主要考虑:农村闲置建设用地、集体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及未被开发利用的可用林场和水面、边远海岛等资产资源。

4、可采用的方式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自营、联营、入股、出租。

5、休闲农业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规划,设施农用地严禁扩大用地范围。

6、对于发展休闲农业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7. 乡村旅游 集体经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8. 村集体成立乡村旅游公司

区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融资资金、村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

(一)区财政配套资金。包括7村美丽乡村建设清理阶段奖补资金76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日常经费15万元;前期307国道小园段两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30万元;清理过程中垃圾桶购置经费20万元;各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后自行修建的道路、柴草堆放点租地费用、围挡费用一般性工程涉及的拆迁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后的管理阶段资金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适时纳入财政预算。

(二)建投融资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一般性工程由建投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对项目资金管理核算,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工程管理实施,区财政以“回购”方式按年度将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建投公司。重点工程由建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并负责工程整体管理实施和资金核算。

(三)村自筹资金。鼓励各村村民积极为本村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村集体应积极开展村民捐款和筹资筹劳工作,原则上各村道路硬化、排水、绿化等三项工作的费用支出,村集体负责承担总额的20%,如村集体无资金,可先行由建投公司进行垫付,垫付款项由村集体按年度向建投公司以“回购”方式进行拨付。

(四)社会捐助资金。大力倡导开发区内企业和各村企业家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捐款,所得捐款部分由财政部门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企业和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村集体进行捐助。区工委、管委会将适时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