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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车辆限制

本地车辆:

1。除公共汽车和工作场所通勤巴士(大型客车)之外的其他车辆

限制行车时间:除南大街、北马路、知初路6:00至22:00外,其余为7:00至8:30和16:30至18:30,即早晚高峰时段。

禁区:烟台公交专用道

限制出行规则:

1。公交专用道仅允许公交车和工作通勤车(大型客车)通行或在公交车站临时停放。上述时段内,禁止其他车辆(包括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通行或停车。 。

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抓获违法行为。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罚款100元。

2。危险品运输车辆

(1)

限制出行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每天22:00至6:00。

限制区域:烟台市内所有高速公路

限制出行规则:

1。自2019年1月15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22:00至次日6:00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 22:00前进入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提前离开最近的收费站,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2。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山东省高速公路上行驶。

3。为服务区、道路建设工程运输油料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从就近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

4。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限制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聚集。

5。违反交通限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

限制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禁区:吉庆北线

限制出行规则:

1。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物品。

2。向服务区运输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应从就近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

3。对违反交通限制行为的,公安机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给予处罚。

3。总质量大于12000公斤且排放标准不符合国IV标准的重型柴油卡车

限制出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0:00-24:00。

限制区域:化工路-知处路-丙纶路-港城西街-青年南路-通林路-振大路-火炬大道-滨河西路区域

限制出行规则:

1。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0:00至24:00,禁止总质量大于12000公斤、排放标准不符合国IV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以上路段。

2。配备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的国IV以下重型柴油卡车不适用本通知。

3。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4。道路交通限制标志说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道路交通标志说明为准。

4. 市区大型货运车辆(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含重中型卡车、大、重、中型专用作业车、重型及中型全挂车、半挂车列车、轮式自行车)

限制出行时间:每天0:00-24:00。

限制区域: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滨河西路(不含)—科技大道(不含)—学院路(不含)—学院西路(不含) —振大路(不含)—通市南路(不含)—港城西街(不含)—丙纶路(不含)—知初路(不含)—化工路(不含)—幸福北路(不含)包括)—陇海路(不含)—环海路(不含)—港湾大道(不含)—海港路—北马路—胜利路—富民街—风俗街—海岸街区域内道路。其中,幸福南路(化工路至幸福西街)路段不包含在内。

限制出行规则:

1。上述地区道路自0:00起对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货车、大重中型专用车)实行封闭管理每天至24:00)。作业车辆、重型和中型全挂车和半挂车汽车列车、轮式自行车)。

2。全天(0:00-24:00)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行驶。

3。集散口岸车辆及其他需要进出城市的车辆应使用环海路、沉海高速、荣乌高速。

4。涉及民生保障、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取得通行证。

5。道路上的交通限制标志指示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6。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7。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出行限制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5。市区(芝罘区、莱山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货车、大、重型、中型特种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车、火车、轮式车辆) 、高新区)机械自行车)

限制时间:每日7:00-8:30、16:30-18:30。

滨河西路(科技大道以北)、科技大道、学院路、学院西路、振大路、港城西街(兵轮路以东)、兵轮路、知初路(兵轮路至化工路)、化工路、幸福北路、陇海路(幸福北路至环海路)、幸福南路(皇甫路至幸福西街)、通林路以北(清宁南路至通十南路)与钢城西之间的区域顺着路走。

限制出行规则:

1。上述地区道路于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7:00至8:30、16:30至16:30对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货物)实行封闭管理。每天18点30分。汽车、大、重型、中型特种作业车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车)。

2。全天(0:00-24:00)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行驶。

3。集散口岸车辆及其他需要进出城市的车辆应使用环海路、沉海高速、荣乌高速。

4。涉及民生保障、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取得通行证。

5。道路上的交通限制标志指示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6。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7。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出行限制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外地车辆:

1。除公共汽车和工作场所通勤巴士(大型客车)之外的其他车辆

限制行车时间:除南大街、北马路、知初路6:00至22:00外,其余为7:00至8:30和16:30至18:30,即早晚高峰时段。

禁区:烟台公交专用道

限制出行规则:

1。公交专用道仅允许公交车和工作通勤车(大型客车)通行或在公交车站临时停放。上述时段内,禁止其他车辆(包括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通行或停车。 。

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抓获违法行为。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罚款100元。

2。危险品运输车辆

(1)

限制出行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每天22:00至6:00。

限制区域:烟台市内所有高速公路

限制出行规则:

1。自2019年1月15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22:00至次日6:00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22:00前进入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提前离开最近的收费站,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2。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山东省高速公路上行驶。

3。为服务区、道路建设工程运输油料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从就近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

4。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限制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聚集。

5。违反交通限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

限制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禁区:吉庆北线

限制出行规则:

1。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物品。

2。向服务区运输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应从就近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

3。对违反交通限制行为的,公安机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给予处罚。

3。总质量大于12000公斤且排放标准不符合国IV标准的重型柴油卡车

限制出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0:00-24:00。

限制区域:化工路-知处路-丙纶路-港城西街-青年南路-通林路-振大路-火炬大道-滨河西路区域

限制出行规则:出行指南https://www.riversideprague.com

1。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0:00至24:00,禁止总质量大于12000公斤、排放标准不符合国IV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以上路段。

2。配备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的国IV以下重型柴油卡车不适用本通知。

3。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4。道路交通限制标志说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道路交通标志说明为准。